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制度建设>正文>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与科技研究中心岗位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2-06-17    点击: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与科技研究中心

岗位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中心是在学校现有相关科研平台基础上,整合学校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力量及相关资源组建的新型智库,并经省教育厅批准入选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备案名单。本中心由校内专兼职人员和校外兼职研究员组成。

二、本中心定位是: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围绕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的交叉领域,开展政策研究、决策咨询、专题调研、规划报告、政策制定、科普宣传等,努力打造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专业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校新型智库。

三、本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经学校同意后聘任。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本中心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由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专职人员和特邀兼职研究员参加。研究中心各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季度工作。

四、本中心成立学术委员会,按照本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五、本中心的专职人员和兼职研究员岗位职责按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中心实行研究项目责任制,课题负责人为课题研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开题、研究、结项、文件存档承担完全责任。

七、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性质和难易程度,组建研究团队,并报中心主任批准。经中心批准的研究课题,中心学术委员会协助课题负责人项目立项论证、结项审议。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团队承担组织与管理职责。

八、本中心实行课题负责人汇报制度。课题负责人一般每学期要将课题研究情况向中心主任汇报一次。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故,要及时汇报。

九、中心对课题研究团队实行奖励制度,对工作敬业,业绩突出,中心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研究课题拖延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课题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研究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