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的需要,兹成立本中心学术委员会。
一、“中心”学术委员会是“中心”的学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评机构,在学术上起咨询和参谋作用。
二、“中心”学术委员会由与“中心”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造诣深的校内外专家、学者等组成。
三、“中心”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1名,“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四、“中心”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1、参与讨论“中心”科研发展规划、课题申请、项目研究等重大问题。
2、负责审查、鉴定“中心”科学研究成果;推荐重大科研项目和
基金的申请,高层次学术论文的撰写指导等工作。
3、主持“中心”学术讨论会,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和促进
“中心”各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
4、组织对其他较重大学术性问题的评议。
五、 根据需要,“中心”学术委员会可设若干专门小组,除由学术委员会委员分工兼任各专门小组组长和委员外,可聘请其他有较高水平的教师和 科技人员参加有关工作。